12月8日,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,公司注册名称从“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”修改为“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”。
公告称,根据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及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》 的规定,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需变更为非企业化的名称。公司拟变更为“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”。 并对《公司章程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信息同时进行变更,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。
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公告截图
去年12月25日,2020赛季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政策说明会在北京召开。会议确认加快推进俱乐部名称中性化:各俱乐部需在2021赛季开始前完成俱乐部名称中性化改革,届时若未能通过中国足协认证,将不被授予联赛准入资格。
另外,根据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名称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,俱乐部名称被要求非企业化、中性化,若在规定时间未能通过足协认证,俱乐部将不被授予或被取消联赛准入资格。
2015年出台的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中,在优化俱乐部股权结构的部分提到要“推动实现俱乐部的地域化,鼓励具备条件的俱乐部逐步实现名称的非企业化”。按照中国足协的规范要求,俱乐部的全称应当为“地域名+俱乐部名+足球俱乐部+有限责任公司(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)”的形式,简称采用全称中的“地域名+俱乐部名”。全称中的地域名应为俱乐部所属地的名称或所在城市名称,俱乐部名应为中文,不得超过4个汉字,且不得使用与俱乐部股东企业、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相似、相近的发音或汉字。
出于兼顾国情及职业联赛发展现状的考虑,若俱乐部名称或简称原为非中性的,但被本俱乐部长期、连续使用,使其名称在足球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,形成俱乐部品牌或在球迷群体中具有普遍影响力的,可在规定时限内经俱乐部向中国足协申请并批准,可将该名称认定为中性名称。
但是,申请此类名称认定的俱乐部应为2004年中超联赛前已经参加甲A或甲B联赛的俱乐部,并连续参赛至今。同时,俱乐部未发生所属地方会员协会的变更。